第二章 作物之栽培
5. 栽培方式
5.1 取用適地、適作及適時之栽培方法;
5.2 盡量將禾本科、豆科作物及根菜類等作物加入輪作作物中;
5.3 要考慮種植植物的多樣性,應採取作物混作,避免單一品種種植。
6. 品種之選擇
6.1 宜選取品質及口味皆優良,及抗病、抗蟲性均高,需肥量少而穩定之品種。種子須未經化學處理;
6.2 所有人工基因改造的種子及種苗一律禁止使用。
7. 種苗及育苗
7.1 培植幼苗時,應注意溫度、濕度及適當的病蟲害管理;
7.2 可適當地運用自然環境調控植物發芽;
7.3 禁止使用任何的植物生長調節劑。
8. 水源
8.1 應留意灌溉的水源沒有被化學物品污染,及注意蓄水池的衛生情況;
8.2 本中心將與輔導單位定期抽查灌溉水的樣本作檢驗;
8.3 應依據各地政府的灌溉用水水質標準。
9. 耕種作物管理
9.1 於種植作物前應留意土壤的酸鹼度,適當地運合石灰及堆肥;
9.2 於中耕時要留意翻土及晒地工作;
9.3 處理作物管理時,要留意作物生長的情況,宜作適當的翻土、灌溉、整地、整枝修剪、中耕、間苗等工作;為免土壤之硬化,大型機械宜減少進入農田之次數。
10. 土壤改良
為使種植的作物及土壤得以健康成長,同時保護生態環境及保護自然資源,使農地可持續發展。於改良土壤時宜留意田地的肥力,使用合適及合量的肥料,避免做成浪費及污染。
10.1 所有使用的肥料及改善土壤的物品必須經過本中心有機驗証評審委員會檢驗通過後方能使用。
10.2 於收成作物後宜作中耕培土,可種植豆科植物作綠肥進行間作或輪作,並利用其產品;
10.3 於耕種期間應把足夠的有機物質翻入泥土,以不斷增加或至少維持泥土中腐殖質的含量;
10.4 於種植期間應清楚記錄施放的肥料種類及份量,以便作出良好的計劃及避免重覆使用;
10.5 混合土壤的有機堆肥必須完全腐熟;
10.6 使用肥料改善土壤肥力時,要留意避免引起養份過剩,以免對作物根部之損害,同時避免引起病蟲害的發生;
10.7 需整理田地的排水設施,設立明渠或暗渠排水;
10.8 根據植物的特性,選擇合適的種植土壤,並增進土壤的保持力;
10.9 所有化學合成的肥料一律禁止使用;
10.10 若有任何物品加入使用物品名單內,可向本中心作出申請;
附表一:部份有機肥料及改善土壤的物品
可用 |
1. 利用自然植物及材料製成的堆肥。﹝必須完全腐熟﹞ |
需審批 |
1. 以家禽及動物排泄物為原料製成的堆肥。 |
禁止使用 |
1. 所有經化學處理的物品及含化學合成物的物品。 |
11. 病蟲害防治
為保護作物、減少被病蟲害造成的損失,種植者應以策略性的綜合生物防治管理農作物。於施放天敵及其他物資時,應先對農田的生態作出調查及研究,以免對自然生態及農作物作出不良的影響。
11.1 所有使用的病蟲害防治物品必須經過本中心有機驗証評審委員會檢驗通過後方能使用。
11.2 利用健康的土壤種植,於中間及休耕時要利用足夠的日光晒土;
11.3 於種植期間利用綜合生物防治管理,包括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病毒殺蟲、植物性防蟲、植物共生共榮、農作物輪作等;
11.4 於農田中牧放禽畜﹝如稻米田內放鴨等﹞;
11.5 保護農田四周的自然生態,提出合適的生態環境給天敵;
11.6 選擇擴病及擴蟲能力高的品種,同時按蟲害及天氣選擇適當的作物種類;
11.7 於種植期間應清楚記錄施放的綜合生物防治物品種類及數量,以便作出良好的計劃及避免重覆使用。
附表二:病蟲害防治物品
可用 | 1. 誘殺燈。 2. 天然酸﹝如醋﹞、糖醋液等。 3. 天然動植物產品﹝如蜜糖、奶、紅糖、酒,但不包括煙葉及尼古丁﹞。 4. 二氧化碳及氮氣。 5. 共生共榮及避忌作用的植物。 6. 粘著帶、粘著板。 7. 銀色反光帶。 8. 海藻。 9. 保護膜及網等。 |
需審批 | 1. 天敵之利用﹝如赤眼蜂、寄生蜂及瓢蟲等﹞。 2. 蘇雲氏金桿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Bt,Reg-No. 2P12(GR)。 3. 核型多角體病毒﹝Spodoptera litura Nuclear Polyhedrosis Virus﹞ NPV,Reg-No. 2P242(WP)。 4. 白薑菌﹝Beauveria bassiana﹞。Reg-No. 2P239。 5. 昆蟲病原線蟲﹝如斯氏線蟲 Steinernema sp.﹞。 6. 礦物油﹝如Caltex Reg-No. 2P193等﹞。 7. 從印楝﹝Azadirachta indica﹞提煉出來的天然印楝油﹝Reg-No. 2P262﹞及印楝素Reg-No. 2P261)。 8. 從Derris elliptica, Lonchocarpus, Thephrosia spp. 提煉出來的天然魚 藤酮﹝Rotenone﹞。 9. 由植物及動物抽出之天然物質。 10. 自然界的磺物及之加工物品。 11. 硫磺。 12. 費洛蒙誘劑昆蟲誘劑﹝如瓜實蠅誘捕劑,Cue-lure Reg-No. 2P227(7K)等﹞。 13. 其他的微生物物品。 |
禁止使用 | 1. 所有化學合成的殺蟲劑、殺菌劑及抗生素。 2. 除上述之物品外其他的殺蟲劑、殺菌劑及抗生素。 |
12. 雜草管理
12.1 不可使用化學合成的除草劑;
12.2 為防治雜草叢生,應留意田間管理,宜鼓勵作物輪作、間作、中耕等種植方法;
12.3 可用人手或機械除草;
12.4 可燒除雜草,但要留意勿讓燃料流入農田中;
12.5 鼓勵利用物質覆豪黎邅灝韞耵齱F
12.6 農民可於水田中飼養家禽及魚類。
13. 園藝設備
13.1 禁止使用附有化學農藥的物品;
13.2 使用機械進入農地前應作細心檢查,避免燃油及污染物流入農田內;
13.3 宜使用及設計合適農地使用的物品及設備;
13.4 所有購買的物品而作徹底的消毒清潔。
14. 防風措施
14.1 種植者可用防風樹種以增進美觀及發揮防風作用,同時可提供天敵棲息環境,但要留意選擇種植的品種,避免選擇容易被病蟲害感染的品種;
14.2 可使用沒有被化學品污染及會釋放有毒物質的遮光網。
15. 污染控制
15.1 於有機農地範圍、包裝及運輸有機農產品的過程中,應採取適合的措施防止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地受到外來的污染,同時須常與規農業的產品隔離,以免受到污染;
15.2 不可在農地範圍內焚毀所有聚乙烯、聚丙稀或其他聚碳酸酯製造的物品,以免污染農地;
15.3 如懷疑農地及水源能被污染,必須立即向指導單位及本中心報告。同時採取有關措施將污染物及農地隔離,並需查明污染的來源,改善及防治有深的影響。本中心及指導單位將抽取有關的泥土、植物、水等樣本作化驗,以判斷污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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